一、单位职能及基本情况
《教育与职业》杂志由我国著名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于1917年创办,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始终围绕“宣传职业教育,沟通教育与职业”的办刊宗旨,在推动职教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深切关怀和教育界广大同仁的厚爱。目前,杂志社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主管,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我单位基本职能为在刊物中刊载优秀的职业教育文章,加大推广力度,切实宣传优秀的典型,弘扬好的经验,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杂志社内设三个部门:综合部、编辑部、外联部。我社在事业发展上,健全了职能部门,调整了人员结构,使人员的年龄结构逐步年轻化,知识结构合理化。
二、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三、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与职业》杂志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26年收支总预算600.46万元。
(二)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26年收入预算60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25万元,占30.52%;事业收入415.21万元,占69.15%;其他收入2万元,占0.33%。
(三)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26年支出预算60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21万元,占69.48%;项目支出183.25万元,占30.52%。
(四)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2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83.2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3.25万元,占100%。
(五)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2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9.8万元,降低9.75%。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3.25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0,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2.7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未安排预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83.2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94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委托业务费说明
2026年委托业务费财政拨款预算26万元,比2025年预算0万元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闻宣传工作委托业务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对《教育与职业》杂志社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教育与职业》期刊品牌建设项目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包括杂志社的项目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主要包括杂志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如委托开展的课题研究、咨询、评审和规划等)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