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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行双考核模式
刘俊英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实行知行双考核模式,不仅要考核道德知识,更要考核道德实践。这种考核模式能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的实际情况,调动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积极性。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知行双考核模式
[作者简介]刘俊英(1949-
),女,山东德州人,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山东 烟台 264005)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3-013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