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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
[摘要]音乐技能课教学是涉及人的心理过程的一门课程,在教学中如何运用一些心理学知识来补充、完善、充实教学则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的音乐教学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错误导向,加强技巧的系统观念并合理地选用教材,才能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心理学 音乐技能课
[作者简介]刘奕(1973-
),女,湖北武汉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讲师,研究方向为音乐技能。(河南 郑州 450052)
[中图分类号]G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7)03-0141-01
当今许多心理学的定义,对从事教育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不论从事何种教学,都可以从心理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出发,去发展和挖掘教育的新内涵,并且找到教育者、被教育者、教材三者之间最有机的结合方法。尤其音乐技能教学这个更多地涉及人的心理过程的门类,更是如此。
在一个优秀音乐教师的心目中,教学大纲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学生本身的素质,以及他们的兴趣、个性和思维方式。因为在这个领域里几乎没有“1+1=2”这样只要教师说出来就可以完成的教学,有的只是耐心的等待和观察。即使是那些经过千锤百炼而相对稳定的原则,都要等待学生自己寻找到解决的方法,才能有所结果。掌握乐器演奏艺术的过程是身心并用的,并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原则可遵循,需要不断体验不断研究。因此,要想从每一个技术的细节上来说明心理和肌体的关系,就需要单独写一本厚厚的书,但即使如此也未必能窥其全貌。心理学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但只要从一些基本原则出发,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扩展,就能得出比书本上的定义更为丰富的内容。在具体的音乐技能课教学中,我们应注意以下三方面因素。
一、避免错误导向
经常见到一些天赋很好的小提琴学习者,在很小的年龄就能把高难度的练习曲拉得很好,但是却不能拉好一首家喻户晓的民歌。对此,学生可能认为自己技巧高超而不屑于演奏这些简单的东西。其实,真正的危险还不仅仅如此,关键在于一首看似没有多少技巧而言的民歌,其内蕴藏着丰富的音乐表现,而这一点对学生来说却是陌生的,被忽视了的。有的人认为,一个学生应在儿童期着重解决技巧上的问题,主观审美性的表现可以放在成年以后培养,或曰技术成熟后的“自然流露”。诚然,这样划分学习阶段并非没有根据,然而任何一条道理如果片面强调,就会导致片面的结果。现实生活中有为数不少的“神童”在进入所谓“表现期”之后,因缺乏音乐感而令人失望,成为昙花一现。即使人们把“音乐感”这种纯精神的因素归结为先天原因,也无法开脱教育上的责任,实际上音乐感和想象力也是需要而且能够培养的。
情感在音乐艺术中的地位比智能(即知觉思维)和体能更重要,但是它却在漫长的技能训练过程中极易被忽略。现时我们有不胜枚举的练习教材,但在情感培养方面却还处于“口传心授”的阶段,其中听其自然发展的成分多,而音乐技能学习的困难就在于它是精神和体能并存发展的。一个学习钢琴的人自然要进行大量的手指练习,但是归根结底,这些手指运动是为了表现一种情感信息。当然,一种高级的“纯技巧”展示也有一定的欣赏价值,然而任何一个真正的音乐家都懂得,如果听众对他演奏的评价仅仅是“手指敏捷有力”的话,那么就几乎否定了他的艺术价值。
学习乐器的最高目标是演绎乐曲,而技巧仅仅是完成这一目标的手段,是完成艺术演绎的工具。对想从事演奏的人来说,单具备技巧这一工具是毫无意义的,那些不屑于演奏一首民歌的学生,实质上是对演奏的本质意义(即表现)的误会。有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不知道‘1+1=2’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坚持‘1+1=3’”。
音乐技能学习是一个创造性活动,只靠简单的模仿和机械操作是不行的。必须使学生懂得,在完善自己动作技能的同时,同样应该重视加强心智技能的培养,深入理解“心灵才能手巧”的道理。也就是说,教师的基本责任不仅仅在于把正确的观念告诉学生,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错误的导向。
二、技巧的系统观念
教师有许多责任,首先他必须依照教学大纲(现今普遍认可的依据学生年龄划分的技巧学习阶段教程)按部就班地施教。但是,在这种界限分明、结构细致、近乎流水作业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牢记他的最高级责任是让学生理解事物之间内在的联系。教师不是不断地提出新课与旧课之间有什么不同,而应该指出它们貌似不同而实质相同之处,让学生从一开始就学会用已经学会的知识去发展新知识的方法。
比如教师在音阶练习课时,今天教给学生一个#号是G调,明天再告诉他一个b号是F调,如此这般分而治之,就不如一次性地教给他们一种方法,如:五线谱上调号标示的最后一个#号总是这个调(大调)的导音,倒数第二个b号就是这个调的主音(一个b号调F调除外),然后就让学生在五线谱上标出所有的调。这样,你就会发现学生发展知识的巨大能量,即使其中出现一些错误,也会觉得他们是可爱的,因为它不但显示对概念理解的差异,还包含了学生独特的想象力。没有学生参与的教学是不成功的教学。同样的,当教师教会学生演奏G大调音阶之后,就让他们运用所学的调的知识从同一个音出发,奏出其他调的音阶。其效果是让学生一次性地学会一个原则,去拓宽技巧的掌握。遗憾的是我们经常见到学生只会演奏已经学会的音阶,而不会演奏其他音阶。这样的学生缺乏对技巧的宏观思维,学习进程是缓慢的。
一个优秀的教师会不断地指出知识与知识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把外表的差异夸大到不相干的程度,使学生在心理上永远从头跋涉。成功的教育是让学生学会自我教育,从一开始就让他们了解技巧的系统原则,掌握独立的学习方法。正如人人都会很快学会查字典,就是因为一旦掌握了这个规律(方法),就可以一劳永逸地使用它去发展新知识。
三、合理筛选教材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多少个音乐教师,就有多少种技巧教授方法,而且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位教师宣称自己的教学方法是失败的。就象医生开药一样,从未听说过医生会公开承认自己开的药方治不好病。但是经过仔细调查以后,就会发现许多音乐教师的那套教授方法和教材系统,都是从教师的教师那里继承下来的。
教师习惯按传统的作坊式的“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安排音乐技能学习过程。比如,有的教师不从技术的发展、学生的差异去选择教材与教法,只是盲目照搬自己从老师手中学习的一套方法和教材去对待学生;有的教师按常规要求学生逐条弹奏《拜耳》《哈农》《车尔尼》等练习曲,全然不考虑其中的技术重复,造成技巧学习课程的不合理,教学时间的浪费,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和厌腻心理,导致教学效果不佳。伟大的小提琴家海菲兹晚年时认为“小提琴的一切技巧都在音阶里”,这结论可能缘于欧洲音乐中许多乐曲都是由音阶的变化而来的。练习各种调式音阶是掌握一切技巧,培养表现力的核心。海菲兹这句话是积一生的学习演奏经验而来的,是值得小提琴教师引进与吸收的。
实践证明任何音乐技能技巧学习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就钢琴学习而言,教师要熟练了解并掌握各种练习曲及乐曲特点,技术分类及训练重点、难点,以便能够在为学生搭配“菜单”“食谱”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者并不认为所有音乐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教材系统都不合理,恰恰相反,在过去和现代,都有一些出类拔萃的音乐教育家做出过巨大的贡献,正因为如此,一代代新的音乐人才得以继往开来;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从音乐教育家和演奏大师的成功道路中,寻觅到一些有益的启示,来缩短整个技能课教学的过程。
因此,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各自不同的情况,合理地选用教材。在教学当中更应注意因材施教,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音乐技能学习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受多种心理因素如感知、注意、想象、情感、意志、音乐思维及个性心理特点等的影响。在学习过程中,教师要提高学习者的心理素质,使学生增强自信心,排除与学习心理状态不相符的不利因素和心理负担,自如地控制和支配自己的动作,以保证学习活动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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