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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
[摘要]道家在艺术美、人格美与自然美领域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具有自由性的特征,重视个体的生命价值,主张自然无为,尊重个性,提倡个性的自由发展。文章从道家美学的视角出发,提出当代语文教育应当追求学科自身的自由创造精神,这样,语文教育才能够在创新中得到完善和提高。
[关键词]道家美学观 语文教育 自由性
[作者简介]侯艳(1972-
),女,广西贺州人,贺州学院中文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古代文学。(广西 贺州 542800)
[中图分类号]G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6)36-0106-02
鲁迅先生说:“中国根柢全在道教。”①
因此,要揭示中国教育的源和流,就决不能忽视道家。而潜隐的道家教育思想,张扬着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命自由精神,是崇尚自然的、主张自然人本主义的传统思想。具有自由性特征的道家美学观,在当代社会,面对新的教师观与新的学生发展观,面对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语文教育新理念,仍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道家具有自由性特征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主要体现在艺术美、人格美与自然美领域
1.艺术美领域。道家美学肯定了主体进行审美或艺术创作活动时所必需的虚静心态,同时也就预设了一种精神解放和心灵自由即自由性的思维定式。它认为“道”是客观存在的、最高的、绝对的美。实现对“道”的观照,必须“涤除鉴玄”(《老子》),“无己”、“无功”、“无名”
(《庄子·逍遥游》),庄子又将其称为“心斋”、“坐忘”,其最核心的思想就是要人们从自己内心彻底排除利害观念。一个达到“心斋”、“坐忘”状态的人,就是一个能“游”的人。庄子认为“游”就是“无为”,没有实用目的,没有利害计较,不受束缚,十分自由。可以说,老子提出的“涤除鉴玄”及庄子提出的“心斋”、“坐忘”的精神境界,突出强调了审美观照与审美创造主体的自由性特征。老子的“涤除鉴玄”,庄子“心斋”、“坐忘”的审美心胸,成为中国古代艺术创作论中“虚静说”的发端。这种虚静的审美心胸,在审美创造活动中具有突出的意义。它展示出艺术审美境界的自由性和无边际性,对个体自由性思维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大的影响作用。
2.人格美领域。道家美学高度肯定了人的生命价值,强调个性发展,确立了自尊、自适与自由的人格模式。它是站在宇宙自然立场上来看待人的,重视的是个体生命的自适与自由,如老子就率先提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第33章)而庄子在继承老子思想的基础上,又将其发扬光大,提出“人貌而天虚”(《庄子·田子方》),即人貌而天心,虽具有人的形貌却负载着天的精神,这是道家的理想人格,即追求个性绝对的自由与真我的品质。道家贵我、真我的“个人觉醒”与个性发展虽然还不是本体论意义上,而只是生存论意义上的,但却被历代爱好自由、张扬个性、维护自我权益的思想家引为资源。这不能不使我们将其与深层的个性观念与自由观念联系在一起。我们的文明在不断推进中始终需要的是个体作为行为主体的自觉、自由乃至自主、自决、独立的人格美感模式。
3.自然美领域。道家美学肯定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生,强调顺应自然,认为美的本质在于自然无为,在于个体人格的自由的实现。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将人与自然联系起来,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审美主客体关系。庄子进一步提出“天地有大美”的论断,把自然事物作为美的对象来研究、欣赏、体验,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肯定了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相生,强调人与自然的融合,主张顺应自然。认为人只有在自然中观照了自己,在自然中实现了自己的自由意志,事物的自然属性才会有新的意义,才会产生自然美,所谓:“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正因如此,它对中国古典美学中的山水审美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这种从审美主客体相融(物我合一)去把握自然美的方式,追求以自我的虚静之心来契应自然的虚静之心,并非将人格自然化,而是将自己自然化,体现的是个体人格的自由的实现,所以仍带有一定的自由性色彩。
二、当代语文教育应追求道家美学倡导的自由性,这也是新时代语文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道家美学注重强调自然,重视个体生命价值的特点,使我们的文化隐含了一种潜在的自由性。就艺术而言,在后代文艺创作中,这种自由性更多地在创作规律方面即审美方面影响作家;而就社会而言,在封建社会,这种自由性表现为冲破束缚,追求独立,张扬个性;在当代社会,这种自由性必然会对新时代的文化发展与社会进步构成一种潜在的动力。这次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就是尊重个性,重视个性独立、自由地发展。因此,从道家美学视角出发,中国当代语文教育的美学追求首先应当是学科自身对自由创造精神的追求。由于这种自由性对学科、对文化、对个体都具有不可忽视、潜在的作用,而语文教育又是以自主和创新为核心的,因而,追求这种自由性必须思考和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
1.课程设置与教材。新课程改革的口号之一是“让学生拥有自己的课程”,但目前的语文教育仍是在预设的环境下进行的,尽管我们给花盆中的花以充足的阳光、营养与水分,花好像也得以茁壮地成长,但一旦离开花盆即预设的环境,花便面临生存的困难,原因在于我们忽视了其自然人性的成长。从道家自然美角度出发,既然人与自然和谐相生,人只有将自己自然化,才能实现个体人格的自由,那么语文教育就应打破花盆效应,顺应人的自然天性,在开放而非预设的环境中培养人。以之相应,其课程与教材也必应具有开放性。更何况,语文是来源于生活又是服务于生活的,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所以,语文教育应有这样的课程与教材意识:课程是在师生互动中生成的,课程内容、教材内容与教学内容之间既具有生成转换关系,同时又相互区分,并且不能替代;在具体教学中,教师可以预设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但不能取代课程的生成过程,可以合理取舍教材、教学内容,但不能压制学生自然成长的天性。这样,语文教育才会具有自己独特的学科内涵,也才能促进人的自由发展。
2.学生主体的自由。新课程改革强调珍视和呵护学生主体的自由,倡导师生对话与互动,但实际的语文教育只注重学习方式而忽视了学习过程,仅仅为讨论而讨论,为探究而探究,讨论或探究的过程已工具化、手段化。从道家艺术美角度看来,既然观照者与创造者只有摆脱实用功利的束缚,在审美过程中,才能得到审美的愉悦与创造的自由和乐趣,那么,语文教育就应具有将学习过程变为审美过程的意识。只有从根本上把学习过程变为审美过程,才能解决学习外加于人、成为学习者日益沉重的负担问题,使学习变成对人的生命价值的根本肯定,促进人的自由和谐发展。
3.教师教育的自由。新课程改革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对新课程的片面理解以及矫枉过正的结果,是对学生主体自由的盲目追求和对教师教育自由的漠视。从道家人格美角度看来,不论学生还是教师,每一个体都具有个性绝对的自由与真我的品质,因此,语文教育在追求学生主体自由的同时也要注重教师教育的自由。教师教育的自由指教师在教育方针指导下拥有自由选择教育行为的权利,是教育民主在教师教育行为上的具体体现。如教师拥有自由制订教学计划,选择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设备的使用和处置,辅导教材的编制或选择,教育评价,对学生各方面的指导及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权利。教师只有拥有这些充分自由的权利,才可能作为一个自由、真我、完整的个体发挥自然无为、“以心传心”的教育力量,通过自我活生生的现实影响学生,进而才可能进行创造性的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随机应变地处理或创造各种情境,挖掘那些为人所忽视的能够刺激和诱导学生求知和创造意识的因素。所以说,教育自由是发挥教师独立、自主与创造性的基本条件,而这正是培养学生独立、自主与创造性的前提条件。
因而,当代语文教育只有追求这种自由性,才具有学科的独立价值,语文教育的自主与创新理念才会在最终的价值评判中得以实现,语文教育才得以在创新中主动完善和提升自己,才能在最高层面上很好地完成时代的使命。
[注释]
①鲁迅.鲁迅书信集(上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