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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力平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当前在高职类院校中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然后针对如何在高职院校中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和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问题,分别从组织领导、实施机构、优化办学资源、课程体系改革、教学与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创新职业资格鉴定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高职院校 职业资格鉴定
[作者简介]顾力平(1956-
),男,江苏南通人,南通职业大学副校长,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实践教学与管理研究。(江苏 南通 226007)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6)36-0167-02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定位明确,就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人才、创业人才,就是要面向社会,实施就业教育。随着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大力推行,行业企业对就业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越来越明确,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打通教育和就业的通道,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进入就业市场的职业资格证书。从高职院校自身发展角度看,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既是高职教育面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专业教学目标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融合、不断实施教学改革、适应行业企业要求的重要工作内容。随着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社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社会实施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也是高职院校增强社会服务功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谋求自身发展的重要办学形式。由于我国高职教育正处于调整目标的转型阶段,许多学校仍没有摆脱旧的办学模式的束缚,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在管理模式、教学模式、鉴定模式等方面还未能融入高职教育过程之中,导致其办学现状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不相符合。因此,高职院校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对推动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具有重要意义。笔者通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体系也应成为学校教学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应该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要在学校整个教学管理的构架下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明确目标、责任的基础上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常规教学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考核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常抓不懈。
在培养目标和学生学籍管理上,要坚决推行学历教育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明确要求学生必须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此来明确学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职业技能训练基地建设的方向,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和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教学部门要切实转变办学思路,组织力量,将此项工作作为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工作的切入点,认真组织实施。
高职院校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必须建立经过国家劳动与保障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把它作为此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机构。学校要有主管领导兼任该机构负责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要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目标;在管理模式上,要求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实行开放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主动开展对外联系与合作业务,多渠道发挥对外服务功能;要加强和国家劳动与保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寻求和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上的业务指导,努力扩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范围,提高鉴定质量。
二、优化办学资源,促进实训、鉴定基地的软硬件建设
优化办学资源是高职院校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和鉴定的基础,是教学和鉴定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学校要按照开展此项工作的要求,加强实训、鉴定基地的建设,在设备投入、师资配备、校企合作等多方面优化办学资源。
在设备投入方面,要按照实践教学体系和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的要求进行校内基地的建设,对现有设备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其教学与鉴定功能;设备添置,既要注重基本技能训练的常规设备,也要注重专业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训练的先进设备,要尽量使训练设备的技术含量和现代化程度与企业生产水平同步。
技能型的师资才能培养出技能型的人才。培养一支具有实践教学指导能力的师资队伍是创建高职教育特色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职教育目标的根本保证。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就必须依靠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要保证职业培训和鉴定质量,就应该对承担此项工作的教师实行“准入制”,即要求担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教师必须首先具有更高级别的职业技能证书。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要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核心内容,按照事业发展要求制定具体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对现有教师的“技能化”改造和培养方法的研究,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师资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制度,通过政策鼓励教师自觉到专业对口的企业生产一线,了解和掌握职业岗位所需的技能。此外,选调符合要求的企业骨干到学校任教、鼓励教师在企业和学校间进行有序流动、聘请“双师型”兼职教师、充分利用社会师资和师资培训资源等都是拓展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要根据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考评员培训班及考务管理人员培训班,获取相应的鉴定工作人员资格证书。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形成特色的重要方面,也是学校实现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学校的职业技能训练和鉴定项目都要在对职业岗位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其课题、内容、标准、要求等。校企合作可将学校教学训练模式、技能鉴定方式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可将企业生产资料与学校教学资源相结合;可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与学校研究型师资相结合;可将企业产品生产、研发与学校人才培养相结合,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双赢”发展。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技能训练、职业鉴定等方面要邀请企业、行业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广泛参与。校内实训、鉴定基地建设要争取企业从物质上、技术上给予支持,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内基地不仅要在设备设施,而且要在技能训练、鉴定的基础性项目上形成互补。
三、加强课程体系改革,使专业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挂钩
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应该是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必须与就业市场要求紧密结合,充分体现相关职业资格要求,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相衔接,对学习者就业和创业有实际帮助。由于高职教育的专业教学内容并不等同于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因此,将职业技能鉴定融入高职教育的教学体系中,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需要在充分研究技能鉴定标准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改革与调整。
专业课程设置必须围绕职业能力标准这条主线,突出应用能力培养。职业技能训练应成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实践课程又应该在专业课程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有关的专业理论应结合实践教学进行。培养计划中的理论课程教学内容覆盖职业标准要求的理论考核知识,实践性课程的技能模块涵盖职业标准规定的技能操作要求。对设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在培养计划中要明确向学生提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和基本级别,不同级别、不同课时的实训项目模块要进行单独考核且配以适当的学分,还必须有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综合实训课程。这样,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就同时具备了相应职业资格所应达到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水平,实现了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要求全面接轨。
对于高职院校的主体专业、特色专业,要首先创造条件,使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专业教学计划要经国家主管部门评估并批准,教学考试题库要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题库内容有机结合,这样,学校教学考核可直接与学生技能鉴定结合起来,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历证书者,可视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避免重复考核。
高职的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对尚未开发出职业标准的专业,其鉴定工种的选择需要在对人才市场及用人单位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以职业能力为主线、跟踪生产技术水平和最新岗位资格需求”的原则,征求来自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的意见,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方向来确定与本专业最贴近的职业鉴定工种。在职业鉴定的等级定位上,应根据学生原有的基础状况和本专业培养目标来确定。
四、加强专业教学改革,促进职业资格鉴定模式的创新
随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高职院校必须深化实践教学改革,遵循学生的能力形成规律,创新教学模式。在专业教学计划与职业资格标准接轨后,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效率和效益的研究,根据不同的鉴定工种对象,创新职业资格鉴定模式。
研究、推行“以实践为主、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坚持理论教学“够用为度”的原则,提高学生技能训练的强度和质量;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技能比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以赛促练;积极争取鉴定部门的支持,为参赛学生颁发竞赛获奖证书,将比赛成绩与学生的技能考核挂钩,营造技能训练的良好氛围。
积极组织学生与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国家和行业主办的技能大赛,在教学计划外加强指导和训练,其比赛成绩要与学生的学分和职业资格挂钩,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接受职业技能训练,培养职业能力,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高职学历证书的衔接和互通。只要专业教学计划涵盖了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内容,课程考核标准也符合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学生在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中按要求完成了一定的生产实际项目并通过了毕业答辩,就可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当然这需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的评估工作,保证职业资格鉴定的质量。
高职院校要为学生开辟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现代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使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成为可能。对于一些有一定理论功底、实践基础好、动手能力强的学生,经过精心指导和集体强化训练,学校可组织申报高级工甚至技师职业资格鉴定,为社会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知识和技能的“能工巧匠”。
五、结束语
在高职院校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新课题,它将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也会冲击旧有的办学模式和教学秩序,产生许多问题和困难,但它是高职院校特色建设不可缺少的部分。所以,各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研究,加快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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