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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庆
 

栋梁砥华夏 桃李芳九州——西北政法大学70年华彩

 
 

    大雁塔旁,终南山下,西北政法大学已走过70年的光辉岁月

    昔日风貌
    光荣的革命传统,丰厚的文化底蕴
    西北政法大学有着70年的建校历史,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中共中央在革命圣地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陕北公学作为我党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抗战干部和知识青年。
    1941年陕北公学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了延安大学,继续为抗日战争培养革命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延安大学是我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1949年延安大学迁至西安,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主要任务是培训新中国建设特别是西北地区建设所需要的各类干部。
    1953年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次年底改组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主要任务是为西北地区及周边省份培养公、检、法、司政法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2年与陕西财贸学院合并更名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1963年定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1980年后成为司法部主管的全国五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
    历经50年代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和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发展阶段,西北政法大学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和百废待兴的建国初期,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设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革命干部。
    陕北公学——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1937-1941)
    1937年为了培养抗日干部,党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校长是成仿吾,副校长是罗迈(李维汉),校址定在延安东门外。陕北公学办学4年,抗战时期与“抗大”齐名,她强烈地吸引着千百万全国各地和海外的进步青年奔赴这里。陕北公学开创了党办高等干部学校之先河,为党的干部高等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培养了13000名干部,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1937年10月23日毛泽东主席为陕北公学题词:“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的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与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地解决。” 1938年3月10日,毛泽东同志又一次为陕公题词:“陕北公学是属于中华民族的,因为他为抗日救亡而
    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1-1949)
    1941年9月,经党中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1943年,延安“鲁艺”、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1944年行政学院依次并入延安大学。延安大学历时8年,在艰苦的战争岁月,培养了万余名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培育了“立场坚定、公正无私、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老延大”精神,积累了创办综合大学的宝贵经验。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为党的教育事业、新中国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延大教师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兼职教师,即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干部;一部分是专门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可谓群贤毕至,大家云集。
    1949年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迁到西安,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1949年民大校部和二部迁驻高陵县通元坊;一部、三部迁驻泾阳永乐店。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有优良的校风、学风,有充实的学习生活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办学4年,它为西北五省区培养了各类建设干部11000余名,为西北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北政法干部学校(1953-1954)→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4-1958)
    1953年3月,为了提高西北地区政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改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学校。1954年学校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校址由通元坊迁至西安南郊。
基本任务:为西北及周边一些省份培训县级民政、司法、检察、监察干部。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在办学5年中,为西北五省区和内蒙、河南、山西、四川等地培训在职公、检、法干部2154人;举办民族班17期,培训民族干部305人。
    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1958-1962)→西安政治经济学院(1962-1963)→西北政法学院(1963-2006)
    1958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从此开始了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历史。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革命文化积淀,西北大学法律系从“陕西高校之母”的母体中继承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他们的合并为西安政法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构筑了新的平台。
    1962年陕西省委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方针,将西安政法学院、陕西财贸学院合并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
    1963年8月,国务院做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安财经学院的决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到“文革”前,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培养了一批哲学、法律、新闻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为西北地区民主法制建设、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1979年开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1980年以后划归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学院形成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今日风采
    立足现代大学本位,坚持创新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中心、陕西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
    2000年,国家实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主管的高校;2005年12月西北政法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更名大学的评审;2006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揭开了学校发展的新篇章。
    学校秉承老延大优良传统,发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精神,经过长期建设和不懈努力,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已建成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校舍面积53.96万平方米。学校设有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等13个学院和体育部;设有法律实务、物证技术、现代传播、经济管理等6个实验实训中心;设有法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法律科学》编辑部和21个研究中心。学校建有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人文
    学校汇聚了一支政治素质优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324人,其中专任教师81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27人。先后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6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3人,陕西省教学名师2人;40多人次获得司法部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陕西省新长征突击手等各种荣誉和奖励。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较早实施了学分制、主辅修制,建构了课堂教学、实践实训、科研训练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重视课程建设,已建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等8门省级精品课程、123门校级精品课程或优秀课程、8门双语课程、89门重点课程;重视教学改革,支持、鼓励广大教师参与教改、教研活动,近年来获得10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关于构建实践教学新体系的教学改革经验”被列为第二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材料。学校加大办学条件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以科学研究促进和带动高水平的教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10个学科是陕西省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刑法学同时是司法部重点学科。学校在中国传统价值哲学、死刑问题、法律价值、先秦法律史、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等学术领域的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一定国际影响。
    学校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西安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旅游胜地的优势,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先后派出60余名教师出境、出国访问、进修、攻读学位、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办学活动。
    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形成了弘扬老延大优良传统,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服务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鲜明特色,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进入新世纪,学校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在向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
 

 

文·张韦韦 特约记者·朱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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